为了加快推进我省餐饮业产业化进程,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诚信服务,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开展全省餐饮业相关产品的推荐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认定范围
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推荐产品认定范围包括:与餐饮企业及烹饪相关的设备、原辅料、食品和用品等产品。
二、推荐认定条件
(一)推荐产品经市场销售2年以上。在国内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企业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生产规模。
(二)推荐产品拥有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较好的服务质量,在餐饮行业中拥有较高声誉,为同类产品中知名晶牌或获得过荣誉称号。
(三)推荐产品应为某一商标晶牌下的单一产品,具有产品标签、说明书和注册商标。
(四)申报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与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生产及销售的规定。
(五)申报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佳的经济效益。
三、推荐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推荐产品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或免检证书、环境保护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样品或图片、标签、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三)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对申报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四)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派遣专家认定组开展市场调查,并对产品质量进行认定工作。
(五)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审核批准,并颁发推荐产品证书。
四、企业权益
(一)在授权期内,获得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冠名权.
(二)在授权期内,享有“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名称、标志及字样在该产品包装及该产品相关宣传上的使用权。
(三)具有全省餐饮行业大型活动的优先参加权和宣传权。
五、使用及终止
(一)推荐产品冠名使用期限为3年。
(二)获得推荐产品冠名的企业3车期满若继续享有推荐产品冠名,在冠名使用截止日期前2个月提交推荐产品冠名廷期使用申请书,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按相关条件复审,并于1个月内提出复审意见。
(三)获得推荐产品冠名的企业每年12月底前向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报告推荐产品情况。推荐产品在推荐期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严重侵权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停产转产破产等情况时,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有权终止或撤销对该企业的推荐产品冠名。
(四)推荐产品如受到消费者投诉,获得推荐产品冠名的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处理,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有权撤销对该企业的推荐产品冠名。
(五)被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终止或擞销推荐产品冠名的,不退上述费用在企业申报时一次交纳经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审核,认为不符合推荐条件,退还企业第4项和第5项费用。
附件:“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表附件.rar |